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沙市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个人意见等程序,确定沙市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25名(排序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1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区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沙市区明珠大道38号)
联系电话:0716--8880291
附:沙市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李世翠 女 黄 昕 男 蔡军梅 女 王 青 男
刘 梅 女 韶 玮 男 王惠萍 女 赵明霞 女
王 青 女 赵明军 男 王 晖 女 李春芳 女
朱艳萍 女 张家琴 女 熊建云 女 高 俊 女
何志霞 女 王美丽 女 吴金珍 女 王孝虎 男
王忠翠 女 杨恒杰 男 吴翠红 女 王崇凯 男
杨 燕 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