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购买虚假军人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获刑三年半

2019-09-02 11:04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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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被告人李某骗领14张银行卡后出售,非法获利30000元,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另,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张某(身份不明),在网上购买伪造的他人军官证和部队户籍证明,使用虚假的军人身份证明,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审核制度漏洞,在该行分行下属的银行网点骗领银行卡14张,后出售给张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出售,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