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黄平台引流,11人被判刑!

2026-01-16 08:48
来源: 沙市区人民法院
作者: 张舒竹    浏览: 246

你以为收到“刮刮卡”快递是天降幸运?

你以为扫码领鸡蛋是意外福气?

你以为刷抖音看美女直播是闲暇消遣?

你以为收到美女私信搭话是难得缘分?

殊不知,人家是妥妥的“流量收割机”!

先别笑,可真有人干这事儿,干得还挺“专业”。


案例情况


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胡某甲、李某、邹某、叶某、柳某、徐某六人为牟取高利,预谋搭建一条专门为涉黄平台招揽客源的“引流”产业链。每成功为相关违法平台“引流”成功一名客户,即可获取70至80元的“引流费”。于是,胡某甲等人在安徽省芜湖市租赁工作室,购置电脑等作案设备,并招募被告人高某甲、童某、高某乙、胡某乙、陆某等人作为员工,为开展“引流”做好准备。

筹备就绪后,“引流人员”在抖音“美女”直播间等大型直播平台内进行蹲守,锁定愿意进行打赏的用户,并通过外挂软件非法获取此类用户的二维码后扫码关注,常见的附言话术为:“小哥哥,我是主播的私人小助理,看您打赏了,可以领取主播的额外福利哟”。用户看到上述话术后心领神会,随即通过好友申请,经“引流人员”推荐,下载某涉黄语音直播平台。“引流人员”继而以性挑逗、性暗示类话术诱导用户充值并进入直播房间,至此便完成一套完整的引流流程。随后,平台主播便“闪亮登场”,进一步诱导用户持续充值打赏,再向用户发送所谓的主播淫秽视频。


法院判决




沙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甲、李某等十一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涉黄平台发布“引流”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十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二年,因其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在此郑重告诫相关“引流人员”:你不是没参与犯罪,而是“电诈”“黄赌”犯罪的前端“快递员”!此外,法官温馨提醒广大网民:当前网络空间中存在大量“引流”团伙,已经形成组织严密的黑灰产业链。此类团伙惯于伪装身份,窃取网民个人信息并伺机实施不法侵害。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引流”团伙除为涉黄平台招揽客源外,还为赌博、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平台提供引流服务。来看看这几大“死亡引流”套路,你中过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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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被“引流”口诀

(背熟!能救命!) 


“三不原则”:

不信天上掉馅饼;

不点陌生链接、不扫二维码;

不转账、不共享屏幕、不开摄像头。

“灵魂三问”:

这人我见过吗?

这事能等一天吗?

官方渠道能查到吗?

“终极答案”:

打110,别犹豫!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守法方能行稳致远。让我们携手筑牢反诈防线,让“引流”犯罪无处遁形,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