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路法庭审理了一起因行人横跨护栏而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伤者家庭困难急需赔付,承办法官启用快速鉴定+简易程序高效庭审+最快判决的“快车道”审理模式,将需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实现案件快速审结,利用最短的时间圆满化解纠纷,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帮助当事人纡难解困。
2021年9月,被告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在此由西向东跨越中央隔离护栏横过道路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袁某承担本案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原告自行委托鉴定,鉴定意见为:原告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误工期为24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为150日。因被告驾驶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相关保险,故原告将被告袁某与被告保险公司诉至本院,要求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伤者家庭困难,急需交通事故赔偿金进行后续治疗,但被告保险公司对其自行委托鉴定意见有异议,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承办人积极与本院鉴定部门沟通协调,第一时间组织双方选定鉴定机构,对原告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18.1万元,由被告袁某赔偿1.8万元,并于开庭次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生效后,承办人积极跟踪赔付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保险公司的配合下及时将赔付款转账至原告账户,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事故无情人有情,该案从受理到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仅用了33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帮助当事人及时摆脱困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