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执行效果好 定纷止争化矛盾

2020-12-25 01:08
来源: 执行局
浏览:34760    作者: 何艺

    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和解执行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16日,被告朱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张某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朱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被告朱某,法院判令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张某八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朱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动态

    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是亲戚,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而产生矛盾。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朱某电话沟通联系,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又劝说被执行人,两人作为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因为纠纷断了亲情。

执行和解

    通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说服被执行人朱某,同意在法院的调解下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联系,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当天被执行人朱某立刻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现金三万余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消除矛盾,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执行和解贯穿于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积极引导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执行效果

    执行工作既可以是一把利剑,也可以是一例润滑剂,执行和解是我国民事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执行工作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既尊重了法理,又考虑了人情。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有利于申请执行人顺利实现权利;有利于减小执行成本,减小执行对抗,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