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沙市区企业众多,务工人员数目庞大,企业职工维权案件多发的特点,我院不断探索,创新举措,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职工维权工作新发展。
一是加强与区总工会沟通协作,成立职工维权合议庭。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不断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力度,根据《荆州市总工会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职工维权工作的办法》的要求,我院与沙市区总工会联合于2009年组建了以民四庭法官为主体,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的职工维权合议庭,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仅2011年,我院职工维权合议庭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7件,诉讼标的额达300余万元,无一缠访,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提高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我院法官通过庭审解释法律条文和宣传有关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使劳动者尤其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务工者了解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式,同时我院还利用“5.18”职工维权日以及新《劳动法》出台的时机,深入社区、企业,通过举行法律咨询和普法授课等形式,开展维权宣传活动,让广大劳动者意识到维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两年来,我院共进社区法制宣传10次,进企业普法讲座8次,收到了极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坚持调判结合,积极化解矛盾。凡是涉及职工、农民工的案件,我院职工维权合议庭以“调判结合,以调为主,释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原则为指导,对任何一个有可能调解的案件,法官都尽力去调解。2010年3月小天鹅公司员工朱某在检修设备时受伤,其伤残程度经鉴定为七级,小天鹅公司除垫付朱某医疗费及支付部分工资外,拒绝向其赔偿任何费用,朱某故起诉至我院。我院受理后,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前分析,针对该案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时间长、原告伤情严重且情绪不稳定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一次性获得赔偿款13万元,双方激化的矛盾得以平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近两年,我院维权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共调解案件70余件。
四是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对于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及时给予法律援助,为其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并主动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补救措施。对于进入执行环节的经济困难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给予适当经济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两年来,我院共减免困难当事人诉讼费2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元。
五是建立和完善职工维权机制。我院建立了服务职工、农民工维权的快速反映机制,确定专人接信接访,并辅以院长接待日制度,形成服务维权全天候、无间断接信接访的快速反映机制,两年来,院领导接访当事人100余次,处理来信来访80余次,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化解。对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我院推行释明答疑工作机制,实行诉前指导、审中释明、判后答疑三结合,并辅之以定期回访制度,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他们打明白官司。
六是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开通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绿色通道”。 我院在立案庭开通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咨询、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从立案、分案到确定审判员一天内完成。审理中广泛采用简易程序,充分发挥调解速裁的作用,加强庭前、庭外调解,提高当庭调解率。执行中坚持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执行原则,通过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涉案标的、优先支付职工债权等措施,及时、高效实现职工合法权益。
调节缓和劳资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院维权审判的重要职责。我院将不断探索维权审判的新措施、新方法,借鉴兄弟法院的优秀做法,帮助职工提高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尊重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