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沙市区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沙市区监察委全体工作人员、区直部门财务主管领导及财务工作人员共计150名公职人员来到沙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沙市区法院通过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
本案是沙市区监察委成立以来立案调查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邹某某担任沙市区某单位出纳期间,利用支取公款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填写支票取出公款、不据实填报现金支票存根并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手段,先后分六次侵吞公款20万余元人民币。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邹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旁听人员“零距离”观摩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尤其是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犯罪事实、法律关于被告人贪污犯罪的量刑规定以及被告人以泪洗面般的当庭悔罪、认罪场景,让在场所有旁听人员感受到了“触电式”的警醒,达到了“旁听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走进法庭“零距离”“面对面”的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比文字或图片的展示更加具有震撼和时效,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后在工作中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抵御诱惑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