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

2020-07-29 23:58
来源: 本院
作者: 曹硕    浏览: 402

   为提升司法效能,更好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7月20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市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文件,认真研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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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纪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就“如何做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畅谈心得体会。从立、审、执各个环节,分析涉企案件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从两个“一站式”服务、严打涉企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执转破”机制和善用“活封”措施等方面改进工作,服务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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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应斌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升整体竞争力,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跃升至31位,标志着中国的经济实力正逐步增强。但受疫情冲击,外部营商环境不容乐观,下大力气稳定内部营商环境的需求尤为紧迫。法院作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必须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营商环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必须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贯彻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发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排在首位,充分发挥“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不断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各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促工作人员把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践中。

  ◆三是要发挥职能作用,追求审执实效。既要依法办案,又要能动办案,杜绝机械办案。要树立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很多时候“拉一把”就能救活一个企业,保住一个市场主体。要优化便民工作机制和审判管理机制,高质高效办理案件,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追求审判实效。

  ◆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强化正向引导。成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典型案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延伸审判职能,既要“请进来”,邀请企业家座谈,解答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又要“走出去”,深入辖区企业、金融机构进行走访、调研、交流,开展法律培训,强化组织配合,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