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今天收到了一份判决书,跟我之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见过的都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法官:我们列出了裁判文书里的要素,制作成了表格形式。
当事人:哇!真的是一目了然,我一下就读明白了。
法官:“表格式”裁判文书简单明了地列出了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查明事实、裁判依据、裁判内容等事项,非常清晰直观。
今日,沙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将一份“表格式”裁判文书送到案件双方当事人手中。据悉,这是我院发出的首份“表格式”民事判决书。
在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因拖欠银行贷款逾期承办法官韩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明了,如果运用“表格式”裁判文书进行判决,可以让判决各项内容更加精简与清晰,遂制作完成一份“表格式”民事判决书,在开庭后的第二天便成功送达给当事人。
韩静表示,长期以来,针对疑难复杂和简单的案件,判决书的制作方式都未做区分,均须将原被告双方所有的陈述和证据一一载明,内容繁杂,篇幅较长,部分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也表示“一头雾水”,不易理解。而表格式文书内容精简、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掌握裁判的要点,是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有益推进,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此外,表格式裁判文书的制作过程更加便捷快速,大大地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
截至目前,沙市区人民法院已累计发出“表格式”民事裁判文书10余份。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在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诉讼体验上“做加法”,在繁杂的法律事务和冗长的法律文书上“做减法”,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实现质效提升、法官减负、服务提速、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