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路于民”,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018-10-25 16:45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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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还路于民”工作,保障市民日常出行通畅、安全。1024日,沙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陪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等领导到塔桥路责任路段实地查看道路通行状况。


在实地查看中,市区两级法院领导与立新乡、城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塔桥路上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暴露、违规改建停车场、道路破损、拦车石墩散乱等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难点展开探讨,并将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整改期限落实到相关部门。肖志坚指出,“还路于民”是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的作出的重要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对于塔桥路上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交通顺畅,对整改中遇到的难题要及时反映、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