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荆州南片区座谈会在沙市法院召开

2018-04-11 17:30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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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荆州南片区座谈会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省高院刑二庭审判员魏伟及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沙市区法院、公安县法院、松滋市法院相关领导及人员参加会议。DSC_5395.jpg

沙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对各级领导及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沙市法院人员配备、全院案件收结、刑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DSC_5412.jpg

沙市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绍军就本院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主要做法作了重点介绍: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并草拟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简案快审的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加强培训,组织法院干警通过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了中央五部门及最高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意见、规程;三是开好庭前会议,掌握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解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确保集中审理、持续审理;四是严格执行排非规定,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五是严格执行法庭调查规程,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六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同时,他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指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DSC_5432.jpg

公安县法院和松滋市法院也分别就各自法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所做的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分别结合部门实际,就配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介绍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指出,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全省法院要转变观念,切实发挥法院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要完善繁简分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促进控辩审三方达成默契,程序简化到位;要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好庭前准备,通过审判阶段排非倒逼侦查、公诉阶段合法取证,多途径实现辩护全覆盖,精开示范庭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改革合力。DSC_5513.jpg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用“新、亮、强”三个字对沙市法院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过去一年沙市法院在审执工作、队伍作风等方面焕然一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调解、科技法庭、文化体育等方面建设亮点纷呈,员额法官受案数、结案数全市最强。同时他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要紧跟时代步伐,在审判工作中适应时代发展和群众诉求不断改革创新;要力求有所作为,在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从宽、繁简分流等方面打造亮点、宣传亮点。DSC_552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