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沙市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王中华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审执质效,共受理各类案件33409件,结案32061件,收结案数分别比五年前增长86.06%、95.72%。其中,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49件,相比去年增加2869件;共结案8330件,相比去年增加1036件,收结案数连续五年居全市法院之首。
一、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坚决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03件,审结2705件,结案率94.81%,判处罪犯3760人。
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
审结“黄赌毒”、危险驾驶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21件,审结“套路贷”、电信网络等诈骗犯罪145件,审结“熊家冢”案、原宏投资案等涉众型犯罪27件,积极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夯实安全稳定基础。
严惩危害人身财产的犯罪
审结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犯罪187件251人,审结“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非法侵犯公民财产犯罪422件56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9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营造清朗的政治生态,坚决“打虎拍蝇”,利刃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8件,邀请党政机关代表近1000人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让廉政教育直抵灵魂。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992件,占审结刑事案件的75%以上,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914人,适用非监禁刑852人,彰显文明司法。
用心审理民事案件
民生稳则民心稳,民心稳则社会稳,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673件,审结14590件,结案率93.09%。
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涉住房、就业、医疗、交通等民生相关的纠纷案件306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103件,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会同妇联、家事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财产权益
审结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借款纠纷案件3057件,审结金融借款、证券交易等金融纠纷1088件,审结涉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纠纷28件,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调解力度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深化“诉前、诉中、诉后调解”,调撤结案5229件。审理某农贸公司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日内促使47名棉农、出借人集体与农贸公司达成调解,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争议948件,审结902件,结案率95.14%。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裁定驳回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511件,驳回起诉80件,审结棚户区改造、城建拆迁等案件117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成行政和解案件14件,行政相对人撤诉47件。
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76件,审结某部门申请拆除182户违章建筑的非诉执行案,裁定不准予执行160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维护诉讼主体平等,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出庭率达85%。办结行政非诉审查案403件,督促行政执法检查8次,针对执法漏洞,向行政机关提供建议120余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服务发展大局,司法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件80人。
重拳打击黑恶势力
院领导带头开展“大案攻坚”,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定性关、证据关、程序关,审结“市霸”鄢某、“面霸”张某、“房霸”毕氏兄弟等涉黑案3件,共44人,最高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肃清行业毒瘤。
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强力“打财断血”,案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资金2280.31万元,没收财产1928.21万元,追缴房产18处、车辆13辆。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针对案件中排查出的问题,向区扫黑办报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5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促进行业清源。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来,我院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审结涉企案件5221件。
制定工作办法
严格落实区委优化营商环境“30条”“28条”,制定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对审结的1963件商事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妥善解决涉企纠纷,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顺利调解涉湖北五方光电系列侵权案,涉案企业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因纠纷而产生的心结得以及时解开。
提高审判效率
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收集意见建议13条,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审限问题,力求快审快结,审结的1740件买卖、借款、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纠纷,平均审理时限由90天缩短至77天。
改善执行方式
加强审、执衔接,执行涉企案件3542件,执行到位3.7亿元,平均办案时限由120天缩短为63天。加大合同执行和解力度,促成武汉金炜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达成和解,为该公司执行到位440余万元,取得复工复产与实现胜诉权益的双向平衡,被湖北电视台专题报道。
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部署
依法审判促进生态保护
审结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案件95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15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环境及国土资源类行政非诉执行案233件,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践行"刑罚+修复"生态理念
联合检察、渔政等部门设立“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责令企业和个人投入62.3万余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发布陈某“电打鱼”案、邓某非法采矿案、童某非法狩猎案等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生态。
构建执法司法联动机制
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长江大保护的职责,审结柳林洲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助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做出全省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司法确认书,"10.16”污染环境案72万余元的赔偿额创历史新高,切实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全力以赴战疫战汛战贫
闻令而动抗击疫情
院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区委部署,147名干警下沉48个社区参与疫情防控,抗疫突击队先后两次奔赴封闭小区红景嘉园、洪垸小区参与疫情防控,战疫“娘子军”昼夜奋战支援全区核酸检测,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我院荣立“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火线入党。
战疫
严阵以待迎战汛情
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40名干警轮流到防洪一线排险,20名干警参与扶贫村堤防加固,2名同志分别被评为2020年上半年“沙市榜样”和防汛抗洪“先进个人”。
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建立涉“扶贫领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妥善审理涉农、涉贫纠纷,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4000余万元。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方案“一户一策”,投入资金近60万元,支持扶贫村建设,帮扶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开展“送法下乡”、走访慰问活动,跟踪了解脱贫户生产生活状况,切实防范因灾、因病返贫致贫。
战贫
三、践行司法为民,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畅通诉讼服务渠道
建成“厅网微线”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986件。加强部门协作,法律援助中心进驻法院,为611名当事人提供援助。
促进纠纷源头化解
对标新时代“枫桥经验”,安排法官参与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日常调处工作,简化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流程,实现矛盾纠纷一体化办结。推行“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3621人次,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分调裁审”融合文章
调解速裁中心对案件“繁简分流”,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简案4156件。加强与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机构对接,纵深推进“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共委托调解1497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构建智慧审判模式
建成科技法庭12个,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完成互联网“云庭审”330场,确保审执工作“不打烊”、案件办理“零跑路”。开通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云解纷”案件1672件,调成率75.61%,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
推行互联网“云送达”机制
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合作,依法查询规避送达的当事人通讯号码,拓宽送达渠道;与中国邮政合作,使用“云平台”提高送达成功率;开通电子送达平台,设置收转发“e中心”,平均送达时间缩短15天。
拓展司法服务覆盖面
投入设备20台,8.3万册卷宗生成电子版,方便当事人查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67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3万元,为41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6万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普法宣传30余次,提升群众“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水平,我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全力攻坚"执行难"
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打响执行攻坚“三大战役”,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共执行案件10671件,执结10011件,执行到位资金近28亿元。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99人,对64名拒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对1111名履行义务当事人解除限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一案双查”、“三项清理”活动,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欠薪案件667件,向675名劳动者发放执行款2628万元,为金融机构兑现债权1.9亿余元,为民营企业追回账款近2亿元。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率先探索“繁简分流+集约化”机制,多部门协调加强执行联动,办理案件4052件,平均执行时限43天,“3+1”核心指标常态化达标。依托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财产信息42600余次,执行到位3.5亿余元,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大力推行网络拍卖,成交标的157件2.5亿余元,执行财产得以及时变现。
四、加强队伍建设,公信力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队伍建设
特色活动促队建
院党组积极响应区委号召,抓实党建工作,开展“书香沁法袍”系列读书分享、党支部“联创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暨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大研讨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7项便民举措,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正风肃纪纯队建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五个过硬”,健全顽瘴痼疾整治机制,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大力开展“三个规定”、“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教育及“十进十建”活动,健全纪律作风规定,加强审务督察、案件查处,五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违规违纪干警52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榜样力量带队建
2021年10月,我院杨军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法院、省委、市委分别举办了杨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被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120余次。院党组及时组织干警学习发扬杨军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部门和个人获上级表彰70余次,法官陈超、韩静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深化司法改革
落实司法责任制
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压实院庭长职责,五年来院庭长带头办案11164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新增人民陪审员111名,参审案件超6000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推行“周协调、月调度”机制,开展“百日攻坚”“案件评查”活动,规范办案流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压实法官办案责任,以精细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我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的153件案件全部清零,4个案件、18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精品案件、精品文书,“网络水军”有偿删帖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注重年轻干警培养,组织集中授课、部门联合学习,轮训干警800余人次,有效提升干警司法实操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11名法官助理晋升为员额法官。
落实司法监督
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判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决议和代表建议,将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接入法院庭审直播系统,接受人大实时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参加审委会96次。
真诚接受民主监督
邀请政协委员到法院调研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1200余人次,参观体验法院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支持法官办案的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通过“两微一网”发布工作动态、先进事迹、典型案例2100余篇,讲好法院故事,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报道2400余次。
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同步公开,庭审直播1692次,上网裁判文书24155份,上网数量居全市法院第一,让公平正义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