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近在眼前 主动还款纠纷化解

2019-09-06 11:14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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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梁某某、吴某因担心房子被拍卖,主动向执行部门履行判决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农行江津支行偿还所欠的本金30万元及利息。

2009年,申请执行人农行江津支行与被执行人梁某某、吴某签订了3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贷款人为农行江津支行,借款人为梁某某,担保人为吴某,抵押物为吴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借款到期后,梁某某未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农行江津支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其诉至沙市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判令梁某某向农行江津支行偿还30万元及利息。届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农行江津支行可以对担保人吴某名下的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农行江津支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电话、邮寄、上门调查的方式多次对两名被执行人进行传唤,但均未果。后法院依法查封了吴某名下的抵押房产,因被执行人逃避法院执行、下落不明,名下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法院准备将该房产予以拍卖。 这下梁某某、吴某再也坐不住了,急忙向执行法官表示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当天来到法院主动申请与申请人和解,一次性给付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