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人代价大 拘留罚款还赔钱

2020-08-31 15:41
来源: 民事审判第一庭
作者: 许子彪    浏览: 17847

        现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越来越复杂,因此不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出现了矛盾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来解决矛盾纠纷从而导致严重后果。近日,沙市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纠纷案件。

    2019年1月15日,被告方某某与原告曾某某在微信上发生言语冲突、相互辱骂,双方约定于当日晚上在红星南路某小区门口见面解决矛盾,被告方某某邀约三人一同前往。原告曾某某邀约二人一同前住。见面后,原告曾某某与对方一人发生争吵时,被告方某某率先把原告曾某某打了一巴掌,随后双方互相扭打起来。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接警后,依法对被告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述人身伤害事件中,原告曾某某受到人身伤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并产生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5116.83元。

    沙市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该案中被告方某某对原告曾某某进行殴打的侵权行为事实清楚,且该侵权行为给原告曾某某造成了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方某某向原告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故判决被告方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曾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合计5116.83元。

    该案中,方某某仅仅与他人因言语冲突,因处理冲突的方式方法不正确,导致最后发展到动手打人,结果被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之后还需赔偿被侵权人的各项损失,付出的代价是沉痛的。

    此案提醒我们遇事要理性,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因日常琐事与人争吵逞强,更不能用暴力方式解决纷争。发生矛盾纠纷要多沟通、多协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反而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我们要坚持以和谐、友善的方式处理社会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