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关于少年审判要“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八字方针,作为中院确定的未成年人审判的试点单位之一,我院改革审判方式,优化人员配置,创新审判机制,特别是将心理咨询引入少年审判程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2月14日,我院未成年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典型未成年人抢劫案,并在少年审判中尝试引入心理辅导,不仅设置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还特邀江北监狱心理学专家担任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庭前心理辅导和庭后心理矫正,这在全市尚属首例。
在这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17岁,从小缺少家庭的关爱,至15岁起就在社会上游荡,由于缺乏明辨是非能力,所以受到社会不良分子的教唆,共同犯罪多起。通过对张某的成长过程和家庭环境的深入了解,在征询犯罪嫌疑人意见后,由心理学专家对张某进行庭前的心理辅导。专家运用专业技术和心理学技巧,以关爱的语气来与张某交流,消除了其可能存在的紧张和对立情绪,使他能够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庭审。庭审中,我们也特别选派了具有亲和力的法官来审理,以说教的形式强化法庭教育,以交心谈心的方式询问相关细节,帮助其认识错误,纠正观念,避免庭审给青少年带来第二次心理伤害。庭审结束后,心理学专家对症下药,对张某进行了心理辅导矫正,使其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帮助其摆脱阴影和负罪感,重塑信心,恢复正常人的心理,积极地面对社会、面对人生。
这次庭审引入的心理辅导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不仅帮助张某解决了心理问题,而且给其他人以深刻的教育,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意义,使一些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能够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我院决定把这次庭审活动作为心理咨询制度的一个起点,将心理辅导继续实施下去,不断探索,总结经验,争取开创少年审判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