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沙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刘某某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刘某某意识问题严重性,寻求朋友帮助提供执行担保,终于与该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随之告一段落。
胡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沙市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刘某某归还胡某某借款34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裁判文书义务,胡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某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某以自己因做工程很多债权收不回来,手上无现金为由一直拖延偿还。承办法官多次对刘某某释法明理,其仍然置若罔闻、拖延执行,沙市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办理拘留手续时,被执行人刘某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四处打电话,最终,找到了一位朋友帮忙,该朋友当场归还了申请人50000元借款,并且提交了执行阶段的担保承诺书,案件双方由此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