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少年审判庭成立五年来,在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少年审判方式,即庭前注重调查,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回访帮教。
一、庭前深入调查,查明犯罪原因
在开庭前,承办法官进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社区、家庭,对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进行庭前的社会调查,进行系统的分析整合,找出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为在庭审中和判决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如未成年犯罪人冯某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法官通过调查其父母、学校及其同学,了解冯某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同时又易冲动,讲江湖义气等特点,结合本案中冯的好友喊他帮忙而过失致人死亡的具体案情,审判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讲义气该怎么讲”的帮教方案,从而使他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从思想深处认真悔过改造,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现已到一家公司上班,工作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二、创新庭审方式,体现人文关怀
针对未成年人心理不太成熟的特点,创建了圆桌审判的方式,把人文关怀贯穿于庭审全过程,以缓解未成年人庭审时紧张和对立情绪。另外,法官在庭审中还设置了帮教程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如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七名被告均是14至17岁的未成年人,有的还是在校学生,经仔细调查了解到这七名被告人多是留守少年,处于无人管教和关爱的环境,才会意气用事犯下错误后,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向被告人和其父母耐心讲解、谆谆善导,讲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要求监护人配合法院对被告人进行挽救。经过教育,七名被告人和其监护人均表示真诚悔过,真正达到了教育挽救的刑罚目的。
三、庭后回访帮教,积极参与矫正
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我院逐案建立了跟踪帮教档案,进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思想动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帮教。如某中学的一名在校生杨某因盗窃数额较大,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法官主动与该校领导联系,了解改造成效,长期开展帮教工作,对在改造中遇到的一些困难给予切实的帮助,特别是在了解到杨某因有犯罪记录而自卑时,帮助杨某克服障碍,走出阴影,使其能够在缓刑期间正常的接受教育,安心的接受改造。同时,在2011年少年法庭的活动进社区40余次,对少年犯做了大量的矫正工作,组织其参加公益性服务劳动,进行守法教育,促进知足少年改过自新,重拾信心。
四、加强普法教育,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开展“少年法庭进校园”活动,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44所中学进行巡展,促进各学校法律环境建设,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与太岳中学积极联系,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法官担任校外辅导员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此外,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庭审旁听,穿上法官袍,模拟法庭,感受法律威严。仅2011年度,我院法官给学生讲课21次,组织学生旁听庭审1600人次,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7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太岳中学老师们反映:校园内打架斗殴消失了,小偷小摸杜绝了,近千名学生进步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