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诈骗“陷阱”增多,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更是层出不穷,但有的诈骗方式很“老套”,却屡屡有人上当受骗。近日,沙市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套路借钱”诈骗案,被告人邓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6月13日15时许,被告人邓某窜至荆州市沙市区东岳恰景小区一家便利店假装买东西,以住在小区楼上忘带钱包,家里来了客人急着买菜为由向便利店老板借钱,骗取人民币200元,正要离开时被该老板的儿子发现并将其当场抓获。经查,从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邓某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法,先后窜至荆州市城区二十余家超市和便利店,共骗取22名被害人钱财10090元。
沙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成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法官在此提醒各店主,在营业期间,遇到陌生顾客借钱或其他异常举动,要时刻保持警惕,勿掉入“诈骗陷阱”。关键时刻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