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沙市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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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7日在沙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沙市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邹应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沙市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区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8872件(含旧存),审结15639件,审结率82.87%,法定审限结案率87.01%。

(一)坚持公正司法,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综合运用判决、调解等手段,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平安沙市建设

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34件(含旧存),审结1936件,审结率95.18%。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两抢一盗、涉毒犯罪、故意伤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肇事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74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6人,充分彰显了刑罚的威慑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公正执法满意度。

依法惩处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109件,审理了某生物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某、刘某等8人特大网络传销,孙某某采取重复抵押、一房多卖方式诈骗2900万,颜某某非法吸收100余名公众存款等一批重大案件,稳定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8件,依法公开审理了原荆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邓某某、原石首市市委常委徐某某、原沙市区岑河镇党委书记孙某某、原沙市区财政局局长肖某某等贪污受贿案件,塑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二是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主动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五年来,共判处有期徒刑缓刑3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

三是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预防、挽救”的方针,依托少年法庭心理辅导中心,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专业心理辅导;运用“圆桌审判”、“判后寄语”等形式,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和道德感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回访帮教,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的判后跟踪教育工作。

2.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积极服务诚信沙市建设

在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力求息诉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532件(含旧存),审结11120件,结案率88.73%,法定审限结案率91.94%。

一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等案件4208件,保障了市场交易安全,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为创优我区发展环境、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保障民权民生为重点,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2972件,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侵权类案件2616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公德。
    三是进一步深化调解理念,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民事案件调解撤诉5847件,调撤率55.56%,收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3.注重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着力促进法治沙市建设

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坚持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协调处理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沙市建设。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503件(含旧存),审结412件,结案率81.91%。

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行政行为给予及时合理的司法指导,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如荆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的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某等三人违法改建一案中,前期因行政机关法定程序不符合规定、证据不充分和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我院均裁定不准予执行,后经我院提出司法建议,相关部门重新厘清法律关系,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我院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予以强制拆除。

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39.34%。

4.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和谐沙市建设

五年来,我们持续加大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33件(含旧存),执结2114件,执结率56.63%。

一是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建立了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和联合惩戒失信机制,完善了执行信息查询机制,实现了对车辆、房产、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等信息的直接查询,大大缩短了案件执行期限。

二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的严肃性,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

三是通过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对一些特困当事人予以救助,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如在执行一房屋腾退纠纷案时,由于该案被告左某某、陈某某拒不腾退违规占用的房屋,导致荆州、十堰两地多起案件不能顺利结案,我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左某某患有严重心脏病的特殊情况,为被执行人申请了司法救助,被执行人在得到司法救助后,将房屋腾退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行,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该案件的顺利执行不仅保障了法律的刚性权威,也体现了司法的理性柔情,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五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坚持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依法推进社会治理,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是在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度过程中,通过抓好宣传引导、资源整合、服务转型等举措,强力破解“立案难”。同时加强立案指导、诉讼风险提示工作以及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工作,认真做好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告知,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缺少法律知识的当事人,积极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其完成各项诉讼活动,确保当事人能有效的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针对住地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推行预约立案、流动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我院岑河、观音两个派出法庭采用这类方式立案的案件较多。针对行动不便、确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采取巡回开庭、节假日办案、夜间上门办案的方式,受到了当事人好评。同时,推进审判提速,对涉及家庭、侵权等案件,提高简易程序使用率,缩短普通程序办案周期,切实减少了群众的诉累。

三是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五年来,共对739起案件的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40余万元,缓、减、免交诉讼案件占比6.15%,确保了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坚持领导包案、定期接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邀请律师、基层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化解信访难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完善信访事项快速化解联动机制,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得到解决,有效解决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固本强基,全面促进法院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定党对法院的领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 、“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活动,牢牢把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方向,确保队伍忠诚可靠。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案,并通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签订廉政承诺书、与干警进行廉政谈话、举办廉政专题讲座、组织干警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强化我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干警工作中及工作外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纠正,树立人民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2.提高法律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五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法律专业培训60余期,培训干警400余人次。二是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庭审技能竞赛和办案能手评比,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同时积极上报法律调研文章、学术论文,进一步提升法官专业法律水平。三是坚持强化知识更新,要求法官与时俱进,及时、深入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新科技知识,以适应群众诉讼需求和办案要求。

3.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一是健全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对所有案件的审限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每月编辑一期《沙市法院审判管理动态》,对各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通报,着力解决审判部门、审判人员结案不均、超审限结案等问题,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二是推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全面评查,并督促业务部门或承办法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整体案件质量;同时深化重点评查,对被发回重审、改判、涉诉信访及当事人投诉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着重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提出措施,整改落实。

4.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新审判大楼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科技法庭”、“智慧法庭”,使我院逐步具备观看远程视频点播、直播图像、远程提讯、远程质证等功能,科技法庭的建设方便了法院工作人员、其它司法人员、普通民众借助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终端,实时了解庭审过程,在线进行司法监督,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的公正与透明。

5.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是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区委意见。二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每年人代会期间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审议,并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就专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00余人次。三是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法院工作。四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主动公布法院动态信息,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即将过去,回望这一年的工作,我们在审判上耕耘,在改革中前进。这一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551件,35名员额法官平均每人审理案件158件(含旧存),我们以立案登记制为支撑,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通道,通过法律途径,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年,我们按照党委、人大及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平择优遴选了35名审判员作为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落实了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重新组建了11个审判团队,完善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开展了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

五年来,我院先后有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各级表彰。其中,本院荣获区级表彰1个,市级表彰2个;部门荣获区级表彰5个,市级表彰9个,省部级表彰3个;个人荣获区级表彰23人次,市级表彰23人次,省部级表彰14人次,国家级表彰1人次。我院连续多年获得社会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等称号,2012年我院获评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2013年观音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省级示范法庭。

五年的辛勤付出,五年的宝贵收获;五年的工作经验启示我们,为了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人大监督,扎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以阳光、公正的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队伍建设,铸就一支公正廉洁的干警队伍;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与时俱进的司法审判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沙市区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二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三是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四是执行难题依然严峻。我们将直面上述问题和困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的五年将是我区经济社会加速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既面临着发展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法院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和繁重。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沙市”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原则,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力服务大局上更加积极有为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开展审判工作,竭力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妥善处理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经济下行压力下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困难企业涉案问题,坚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妥善审理好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密切关注民间借贷纠纷频发的问题,准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慎重稳妥审理,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的安全稳定。密切关注新一轮建设征地拆迁等涉案问题,妥善处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顺利进行。密切关注农地、林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涉案问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把好法律关和政策关,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推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在审判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坚持案结事了,在推进矛盾化解上更加积极有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保障“平安沙市”建设。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正确处理好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和服判息诉率。坚持审判贴近百姓、司法关注民生,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加强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执行力度,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执行工作,着重解决“执行难”,积极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高度重视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积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法官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守法律、全力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推进“法治沙市”建设。

(三)坚持从严治院,在提升法院形象上更加积极有为

紧紧围绕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努力实现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三个提升”。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官的品德修养。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让法院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法院,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预防、查处”三管齐下,确保干警管得住小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感召力,实现文化育人。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改进自身工作。

(四)坚持与时俱进,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更加积极有为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要求,按照省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落实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号角已经吹响,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更加艰巨而光荣。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推进“四个重振”战略实施,加快“四个沙市”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