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开课啦!法官教你“凌”危不乱

2025-10-20 08:58
来源: 沙市区人民法院
作者: 李敦灿    浏览: 685


秋意渐浓,小雨淅淅

沙市区人民法院走进观音垱小学

给孩子们带来一份特别的“礼物”

为秋日微凉的校园增添了几分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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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事件,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沙市区人民法院联合观音垱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吗?”

“如果遇到校园欺凌,你们会怎么做呢?”

“同学们,你们知道校园欺凌会导致什么样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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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观音垱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朔峰结合多个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和危害后果,引导学生思考如何避免和面对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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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校园欺凌包括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多种形式,实施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刘朔峰提醒同学们,“遭遇校园霸凌时,要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向欺凌行为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家长和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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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进校园活动以校园欺凌为切入点,为学生们带来丰富实用的法治教育,增强了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做好校园法治宣传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为校园安全筑牢防线。


普法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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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

根据我国 2020 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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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肢体欺凌:最直观的物理暴力

肢体欺凌是通过身体接触实施的攻击行为,直接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校园欺凌中最易识别的类型之一,常见于中小学阶段。典型行为表现包括直接暴力、物品破坏、强迫行为等。

语言欺凌:伤人于无形的“软暴力”

语言欺凌通过口头或书面语言对受害者进行侮辱、贬低,虽不涉及身体接触,但对受害者的心理伤害往往更持久,常见于小学至高中各学段。典型行为包括侮辱性语言、威胁与恐吓、谣言与诋毁等。

社交欺凌:孤立排挤的“隐性攻击”

社交欺凌又称“关系欺凌”,是通过操纵人际关系,故意将受害者排除在社交圈之外,切断其社交支持,属于间接但极具伤害性的欺凌类型,在初中、高中阶段尤为突出。典型行为表现包括孤立排斥、社交排挤、恶意孤立等。

网络欺凌:数字化时代的“新型欺凌”

随着互联网普及,网络欺凌成为校园欺凌的新形态,指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欺凌行为,其传播范围广、留存时间长,伤害性更强。典型行为表现包括恶意传播、网络辱骂、恶意P 图与造谣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案例中,校园欺凌往往不是单一类型,而是多种类型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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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有何种危害?

对受害者而言,使受害者身心受伤,影响其长期发展。

对欺凌者而言,扭曲了欺凌者的价值观,埋下违法犯罪隐患。

对旁观者而言,价值观会变得扭曲,且可能会产生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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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学生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直接参与者”,自身的认知和行为选择,是避免卷入欺凌的关键。

受害者要学会保护自己,及时求助,不主动“招惹”可能实施欺凌的同学但也不“忍气吞声”——被欺凌后,第一时间告诉信任的老师或家长,不要害怕“被报复”。

旁观者要拒绝沉默,主动干预,不围观、不嘲笑、不传播欺凌事件,沉默就是对欺凌的纵容。

潜在欺凌者要明白“欺凌的代价”,尊重他人,不要因“好玩”“想证明自己厉害”而欺负同学。欺凌不仅会让受害者痛苦,自己也可能被学校处分,甚至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未来升学、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