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纯同志

2018-09-14 10:12
来源: 本院
作者: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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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纯,中共党员,历任沙市区政法委政工科科长,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公室主任,沙市区立新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常务副处长,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任。现任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