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增殖放流,共护长江生态

2022-06-08 09:41
来源: 沙市区人民法院

江面波光粼粼

伴随着一朵朵浪花

鱼儿欢快地游向长江深处

这是6月7日

出现在长江沙市段一幕场景

上午9时,620万尾鱼苗被投入江水中,这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以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现场。


长江生态修复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命题,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必须给出人民满意的作答。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也是沙市区人民法院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

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的有序开展既能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来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从“破坏者”变为“修复者”,又能以警示教育的表现形式唤醒全社会生态保护的意识,给社会大众带来一堂生动的生态环保课,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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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中,来自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与青年志愿者、社区居民一道,共同投放四大家鱼鱼苗共计620万尾,以补偿和修复非法捕捞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活动通知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到场进行增殖放流,以切实履行判决认定的破坏生态的修复赔偿责任。


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发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司法原则,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力度,以“最严密法治、最严格保护”守护沙市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