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及先予执行

为您的权利投保

2017-04-01 17:00

1、对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前就将所有的财产转移了,有什么应对的办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您在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2、财产保全有哪些限制?

首先,申请保全的案件应当属于给付之诉;其次,保全应当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再次,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应当与诉讼请求金额大致相当;最后,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在保全错误或败诉时负责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产生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保全也要慎重,不能由着自己性子来,否则就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3、财产保全有哪些类型?

财产保全分两种,诉讼前的保全和诉讼中的保全。在诉讼过程中,您随时可以申请保全。此外,在诉讼之前,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如果您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您可以在起诉之前就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诉法规定,如果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30日之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4、先予执行有哪些条件?

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另外,它与财产保全一样应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如申请人败诉,也要赔偿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损失。可见,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程序,是对付“老赖”的“上访宝剑”,但您在使用时也请格外慎重,否则将得不偿失。

5、假如您的财产“不幸”被法院保全或先予执行,您该怎样对待呢?

我们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保全和先予执行不等于没收,最终的结果还得由判决来定,所以没什么好紧张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可以向作出保全的法院申请复议,若保全或先予执行确有错误,法院会立刻纠正。但复议期间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同样生效。如果您不通过正当程序,而采取不合作、甚至暴力抗拒的行为,您将会依法受到制裁,这样非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只会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