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章】顶层设计把"四关" 司法责任重"落实"

2020-05-28 23:25
来源: 本院
作者: 魏剑枫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法院改革的重点,厘清责任范围、责任对象,建立权责统一的制度保障,对法院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更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挈领地点明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从制度架构出发,打出的"四招"组合拳:一是建立权利责任清单制,二是推动裁判尺度统一制,三是规范员额调整和退出动态制,四是落实履职保障激励制,旗帜鲜明地勾勒出司法责任制的轮廓。

固定权力责任清单,明晰权责把好“界限关”。无规矩不成方圆,审判权力应有边界。在明确院庭长、法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在法官对案件负责制原则下,并不意味着院庭长就可对案件放任不管,对可能引起较大影响的案件,院庭长仍然有责任进行监督,既要依法放权,又要规范用权。同时,注重对干涉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行为进行管理、限制,让权责清单成为一面检视自我的"妆容镜",端正自己的行为。

推动裁判尺度统一,类案判决把好“裁量关”。法律适用是司法公正最集中的体现, 司法自由裁量权也是司法公正的灵魂,但同案不同判严重影响了判决的权威性。本次报告从发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推动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着手,最大限度缩短法律规定与适用之间的差距,既保留了法官释法的精神内核,又平衡了人民群众的内心期许。

实行员额动态调整,选贤任能把好“考核关”。"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员额法官地位凸显,权责突出,“入额”并不能简单的“一入定终生”,应建立动态的考核、退出机制,像支持市场自由竞争那样锤炼员额法官队伍,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党领导的审判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人民群众才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落细履职保障政策,把好催人奋进“激励关”。落实落细履职保障政策,是激励法官秉公办案、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通过司法职业保障使法官待遇提高、人财物省级统管等举措,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落实好法官等级薪酬增长制度,将法官的审判业绩与经费保障挂钩,进一步激发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健全司法从业人员人身及家庭安全保障机制,保障法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让法官不再单独面对人身威胁与生命危险,筑牢履职尽责的"保护墙";建立非因法定程序不得被调离、剥夺审判职位制度等等,让审理者踏踏实实办案,确保公平公正。

鹏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国家治理法治化建设征程中浓墨重彩的篇章,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始终保持念兹在兹的为民情怀、久久为功的扎实作风、如椽巨擘的顶层规划,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