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湖北法院执行案款规范管理工作指引》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张祥华等5名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6)鄂1002执203号 申请执行人: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严梦、吴沛蔚 案外人:张祥华 发放金额:160021.7元 公示原因: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购买了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进行过户时买受人先行垫付了被执行人的过户税费,现拟退买受人垫付的过户税费。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义兵 联系电话:0716-8258854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案号:(2026)鄂1002执恢39号 申请执行人: 湖北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荆州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12550元 公示原因:对被执行人的五套财产进行司法辅助拍卖产生的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义兵 联系电话:0716-8258854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案号:(2025)鄂1002执恢1156号 申请执行人: 明悦 被执行人:成程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1719元 公示原因: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司法辅助拍卖产生的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0716-8258854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案号:(2025)鄂1002执恢591号 申请执行人: 杨顺燕 被执行人:雷春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2319元 公示原因: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司法辅助拍卖产生的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0716-8258854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案号:(2025)鄂1002执恢533号 申请执行人: 湖北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被执行人:吴运辉、曾祥玉、吴俊军、彭琼、湖北俊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3526元 公示原因: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司法辅助拍卖产生的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0716-8258854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 责编:邓儒婷 初审:彭 超 复审:吴 珂 终审:陈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