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执行接待环节,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即日起,我院执行局正式实施“全员接待”制度,进一步壮大执行接待队伍,努力办好民生实事。
我院执行接待工作先前主要由承办法官负责,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执行接待效率,我院现将执行局法官助理纳入执行接待队伍,不断完善接待体系,持续深化为民服务。 此外,执行事务中心已实现常态化运行。当事人如对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等方面存在疑问,可于执行事务中心进行咨询,现场亦可进行执行和解。执行事务中心同时负责材料收转工作,保障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执行相关材料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至执行法官,避免因材料传递不及时影响案件办理进度等情况。 群众来访须知 (一)来访当事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接受安检后登记入院,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依次来访,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二)当事人在来访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与接待人员积极沟通,不得录音录像、大声喧哗。 通过实施“全员接待”制度,我院执行局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司法服务。下一步,沙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为民服务理念,创新接待工作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